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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本分摊
来源: | 作者:浩信咨询 | 发布时间: 2023-12-15 | 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其他成本分摊


开发成本中除土地成本外的五大项中,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几项成本中,要想单独计入某个开发的业态中很困难。但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很多支出,是可以作为独立成本计入某个特定业态的。但税务局在审核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要想作为单独的成本,企业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和准确的会计核算过程。


首先要明确,个别计价法对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有利,其中,主要考虑因素有:

一是普通住宅是否免税。如果普通住宅增值率刚好在20%临界点左右,这时需要考虑是否用个别计价法。


二是有的业态增值很高,有的业态负增值很大。如开发产品中,既有别墅,又有普通住宅,别墅的增值很高,普通住宅增值负得很低。这时需要考虑是否来用个别计价法,来调节不同业态间的增值。


三是不同业态的销售进度严重不一致。如车位和商业放一起清算,但商业可能早卖完了,车位等到清算时也卖不出几个。这时可以考虑是否用个别计价法来拉高商业的成本、拉低车位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