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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的两种扣除方法
来源: | 作者:浩信咨询 | 发布时间: 2023-12-15 | 3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利息的两种扣除方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利息扣除有两种方法,一是据实扣除,二是按比例计算扣除。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利息想在土地增值税前据实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二是仅限于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三是扣除比例,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四是当然得有相关扣除凭证。


利息的按比例扣除。在不适用据实扣除的情形下,房地产公司对利息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之和5%以内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