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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小产证风险
来源: | 作者:浩信咨询 | 发布时间: 2023-12-13 | 3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办出小产证风险


有些房地产企业为了融资需要,把开发产品的小证办在自己公司名下,可能会产生以下风险:


一、房产税风险。这种情形要不要缴纳房产税,目前政策不明确,有些省份需要缴纳,有些不需要。


二、增值税风险。个别省份规定,把开发产品办出小证下次在销售时不能再抵减销售额。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18号公告规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才有抵减销售额的待遇。一旦办出小证,很难判断是自行开发。只能按照2016年14号公告规定处理,即:本办法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三、土地增值税风险。办出小证,以后在销售时,不再走网签流程。部分税务机关观点是,这种情形下,类似于二手房的转让,以后只能按旧房来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