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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费用分别核算进行纳税筹划案例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586天前 | 2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兼营房屋出租、建筑材料销售、房屋装修业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 2019 年将位于市区的一栋房屋出租,承租人为某商贸公司,租金为每年不含税200万元,租期为6年,租金中包含简单的家具、空调,并包含电话费、水电费。该房地产企业当年购置的家具、空调价格为18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每年所支付的电话费为8万元,水费为6万元,电费为8万元。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应缴纳的房产税:200×12%=24(万元),家具、空调的每年使用成本:18÷6=3(万元),电话费、水费、电费合计22万元。不考虑房屋本身的折旧及其他税费,该房地产企业每年的净利润:200-24-3-22=151(万元)。请提出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如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那么要使房屋租金仅包括房屋本身的使用费,将家具和空调的出租改为出售,将电话费和水电费改为代收。该企业可以将房屋租金降低为每年不含税174万元,将家具、空调等出售给该商贸公司,每年收取费用3万元,电话费、水电费改为代收。这样,该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174×12%=20.88(万元)。不考虑其他成本和税费,该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为:174+3-20.88=156.12(万元)。对于该商贸企业而言,支付租金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扣除,因此,该商贸企业每年所需费用:174+3+8+6+8=199(万元)。经过纳税筹划,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利润:156.12-151=5.12(万元)。该商贸企业减轻负担:200-19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