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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的扣除
来源: | 作者:浩信咨询 | 发布时间: 505天前 | 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税金的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度的税金附加扣除规则:

1. 营增改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2. 营增改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所以增值税时代,附加税的扣除一般有两种办法。一是按清算项目据实折旧。还有一种是按预缴增值税时缴纳的来扣除。理论上,项目总体增值税税费超过3%的,还是据实扣除更有利;没有3%的,还是根据预缴增值税时缴纳的来扣除,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