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在增值税上,一般纳税人销售在建工程,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9%的增值税。
关于转让房地产在建工程能否扣除土地价款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转让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该工程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次性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