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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货物,未签订买卖合同,只有小票、收据、发票等,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来源: | 作者:记者 李贞 | 发布时间: 633天前 | 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交。小票、收据、发票等,不属于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法中的应税凭证。因为小票、收据、发票等只是证明交易达成、货物交付一个单据,不具备买卖合同所拥有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作用。

但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虽然不叫合同,但一样可以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属于印花税法中的应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