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苗圃的税务分析
营改增后,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中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由于建筑业企业自有苗圃、农场等生产的苗木花卉直接对外销售时,适用免税政策,将自产的苗木花卉作为原材料直接用于其施工的绿化工程,没有经过“购销”环节,建筑业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