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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来源: | 作者:记者 李贞 | 发布时间: 633天前 | 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