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0532752    400-651-8810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广东银保监局 深圳银保监局 广东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银发〔2021〕59号
来源: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 | 作者:. | 发布时间: 599天前 | 4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澳门金融管理局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有关要求,规范“跨境理财通”大湾区内地业务试点相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中心支行联合当地银保监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所在地监管机构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2021年9月10日